$2,000,000
淨資產測試門檻。棄籍日當天淨資產達到此金額,即符合三項認定測試之一。
$206,000
2025 年度的前五年平均年度淨所得稅門檻,此金額逐年隨物價調整。
8 / 15 年
綠卡持有者在放棄前 15 個稅務年度中有 8 年具永久居民身分,即適用長期居民規則。
移民程序結束了,稅務程序才開始
一位在美國工作十多年、持綠卡的台灣人決定回台定居。他辦妥 I-407 交回綠卡,以為手續就此完成。直到隔年報稅季,會計師問他「Form 8854 送了嗎?」,他才知道放棄居民身分在移民法上生效,不等於在稅法上結清。綠卡持有超過八年的人被視為長期居民,一旦終止身分就進入棄籍稅的判定範圍——判定不是看你想不想繳,而是看三項測試有沒有中。中了,就以「棄籍前一日視同按市價出售全部資產」的方式計算稅負。
常見的三個問題
以為交回綠卡就結束了
I-407 處理的是移民身分,稅務上的居民身分終止另有規定,而且必須以 Form 8854 完成申報與認證。沒有送件,等於沒有正式結清,後續在境外收入、遺贈規劃上都會留下問題。
資產與稅額都不高,卻仍被認定
三項測試中的第三項與金額無關:只要無法在 Form 8854 上證明前五個稅務年度的聯邦稅務義務都已履行,就會被認定為 covered expatriate。長年在海外、申報有缺漏的人,最容易栽在這一項。
誤以為只課已實現的獲利
棄籍稅採視同出售(mark-to-market),把全部資產在棄籍前一日按市價結算未實現利得,不是等實際賣出才課。2025 年度可自淨利得中減除 $890,000,超出部分才計稅。
我們的處理方式
三項測試逐一檢視
盤點棄籍日的淨資產、回推前五年的實際納稅額、逐年檢查申報完整性。多數人在這一步就能確定自己落在哪一邊,後面的規劃才有依據。
前五年合規補正,讓認證能夠成立
若前五年有未申報或申報不完整的年度,先評估適用的補報途徑並完成補正,讓 Form 8854 的認證得以成立。這一步的時間成本通常最高,也最值得提早啟動。
視同出售試算與時點規劃
就每一類資產試算未實現利得,評估遞延給付項目與信託權益的處理方式,並在合法範圍內就棄籍時點提供建議——時點會直接影響淨資產與當年度所得的計算基礎。
處理流程:從評估到 Form 8854 送件
從三項測試的初步判定到 Form 8854 送件,朝旭全程協助。不需要自己判斷落在哪一邊,也不需要自己讀懂條文。
01
第 1–2 週
初步評估與三項測試
釐清身分歷程與預計棄籍時點,就三項測試做初步判定。
- 確認長期居民年限(15 年中是否滿 8 年)
- 估算棄籍日的淨資產
- 調閱前五年納稅紀錄
02
第 3–6 週
前五年申報檢視與補正
逐年檢查所得稅與海外帳戶申報,補齊缺漏年度。
- 檢視前五年 1040 與海外資產申報完整性
- 評估適用的補報途徑
- 完成必要的補正申報
03
第 7–10 週
資產盤點與視同出售試算
就各類資產計算未實現利得,並模擬不同時點的稅負差異。
- 不動產、有價證券、事業權益逐項評價
- 遞延給付項目與信託權益的處理
- 適用 $890,000 減除額後的稅負試算
04
第 11–14 週
放棄程序與當年度申報
配合移民程序完成當年度的申報安排。
- 雙重身分年度的申報方式
- 當年度所得的期間切分
05
第 15–16 週
Form 8854 送件與後續規劃
完成認證送件,並就往後的美國來源所得提供建議。
- Form 8854 填報與送出
- 後續美國來源所得的扣繳與申報
- 對美國受贈人的贈與、繼承影響說明
做完之後的差別
三項測試有明確結論,不必再憑感覺猜。
- 前五年的申報缺口補齊,Form 8854 的合規認證得以成立
- 棄籍當年度的申報方式與所得期間切分都有依據
- 往後美國來源所得的扣繳與申報有明確處理原則
- 知道自己站在哪一邊,之後的財務決定不會踩到不知道存在的線
常見問題
不一定。三項測試是「符合任一項」即認定,其中的合規認證測試與資產、稅額都無關。長年旅居海外、申報有缺漏的人,即使淨資產遠低於 $2,000,000,仍可能被認定為 covered expatriate。
移民法上的「放棄」與稅法上的居民身分終止是兩件事。在稅務上,長期居民身分通常持續到正式完成放棄程序或經認定終止為止,中間的年度仍有申報義務。這也是很多人回推前五年時才發現缺口的原因。
與棄籍當年度的所得稅申報一併處理,並另行寄送一份副本。實際期限依當年度申報期間而定,建議在決定棄籍時就把這份表併入時程規劃,而不是等到隔年報稅季。
合規認證針對的是棄籍日之前的五個稅務年度,所以補正必須在認證成立前完成。實務上先確認缺口、補齊、再進行放棄程序;順序反過來會讓認證無法成立。
會。美國來源所得仍可能被扣繳,持有美國不動產或事業權益也仍有申報義務。此外,covered expatriate 對美國人的贈與或遺贈另有特別規定,這是規劃時容易被忽略的一環。
